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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的辩护词这样描述的:
被告人张书茗与文森特初次相识,非亲非故,亦非生意伙伴。无任何犯罪动机。至于酒店巡查员曾供述称其与被害人正进行激烈争吵。辩护人认为该判断有失偏颇。
首先,该巡查员称“我的距离也是比较远,听不清楚。"距离
远意味着看到听到的事件会模糊,不能全然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。
其次,该巡查员在酒店工作时经常会有骚扰女同事的情
况,包括保洁科女保洁员,因此事多次与被告张书铭发生冲突,曾被被告人张书铭打一耳光。辩护人有理由相信该份证词有主观判断在里面,不能体现真实的事实。
你只需说,你与初次见面文特特,偶尔撞见交流商谈,打听酒店情况,或是他刚刚回国,宴会开始之前,和你打听相关情况。再或者,你可以说不记得了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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